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張凱程 “如果你們不想讓警察調查你們,就給我1000元錢,否則我就報警!”當楊勇想再一次用老伎倆敲詐某洗浴中心時,等來的將是法律嚴懲。
  26歲的楊勇,系烏魯木齊市人,初中文化,為了弄些錢花想出了一騙財方法:謊稱洗浴中心提供色情服務,如果不給錢就報警,以此敲詐烏市各大洗浴中心。
  從2013年1月至7月,楊勇陸續挑選出烏魯木齊市的數家洗浴中心,後撥打舉報電話,警方出警後對被舉報的洗浴中心檢查,均未發現楊勇所舉報的場所有賣淫嫖娼違法行為。警察走後,楊勇立刻就會給洗浴中心負責人打電話敲詐,未能得逞之後又繼續報警惡意舉報。不少商家為了不影響生意,希望息事寧人,讓楊勇屢屢得手。據警方調查,楊勇用同樣方式敲詐勒索了17家洗浴中心,金額達11400元。
  嘗到甜頭的楊勇,膽子越來越大,最終於2013年7月7日被警方抓獲。
  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以楊勇涉嫌敲詐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楊勇因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本文當事人為化名)  (原標題:男子謊稱有色情服務 敲詐17家洗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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