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安部、國家食品seo藥品監管總局等七部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開展電視購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電視媒體發佈電視購物廣告前,應核實廣告內容,不得發佈未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的電視購物廣告。(12月12日《人民日報》)
  電視購物是舶來品,引進之初,由於管理不到位、法制不健全,以及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導致亂象叢生,民怨四起,雖然歷經多年整治,但是收效甚微。這次商務部、公安部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電視購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並開展為期半年的專項整治,其重視程度之高,整治內容之全,處永慶房屋罰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毋庸置疑,在這半年以內,無論是電視臺還是商家,都會韜光養晦,避其鋒芒,因為他們深知“京站美食槍打出頭鳥”的道理,誰敢頂風作案,必將受到狂風驟雨般的嚴厲打擊和製裁。只有等到整治期過後,電視購物才會暴露出它的本來面目,各種假冒偽劣產品也會卷土重來,誇大宣傳、虛假廣告的投訴仍將居高不下。人們不禁要問,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種亂象?
  首先,誇大其詞+疲勞“轟炸”的營銷方式是造成這種亂象的原因之一。電視購物中的所有商品雖然觀眾能看到見,但是摸不著,商品的好處和特點也全是銷售人員的一面之詞。而且電視購物所針對的群體是閑賦在家的中老年人,這個群體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但是又貪圖便宜。於是商家在做促銷時就打出了“低價促銷”、“限時搶購”、“經理簽名大優惠”等幌子來吸引他們的“眼球”,而且是全天候輪番“轟炸”。一次看,可能不為所票貼動,二次看,或許會怦然心動,第三次再看時,恐怕就會抑制不住衝動而立即行動了。
  其次,先付款後驗貨的交付方式是造成這種亂象的原因之二。電視購物在廣告宣傳上打的都是貨到付款的噱頭,再加上電視臺的品牌效應,很多觀眾都會打消害怕上當受騙的疑慮,而欣然購買。但是,等到收貨時,才會被物流公司告知要先付費,再驗貨。等消費者交過款以後,才發現所收到的商品與廣告里的相差甚遠,方知上當受騙,再去投訴商家和電視臺也為時晚矣。而且即便是去投訴,商家也不會退貨,消費者只東森房屋能自認倒霉。
  如果電視購物能引進類似於淘寶的評價機制,一旦消費者購買到假冒偽劣的商品,就直接給電視臺和商家一個“差評”,這樣就會讓後來的消費者警醒,並打消在此購物的念頭;電視臺為了確保自己的名譽和利益就會加強對商品的把關,防止“差評”的出現;而商家為了更好的盈利,只能在商品質量和售後服務上狠下功夫。如此進入了良性循環,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誇大宣傳、虛假廣告的亂象自然會迎刃而解。
  文/雷鷂  (原標題:破解電視購物亂象不妨引進評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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